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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第一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问答 |
| 2010-3-30 16:0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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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对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条件有何规定?
答:持有效身份证,并且在本市有工作单位或有本市居住证明(含暂住证)的人员。
2、驻津解放军、武警和铁路系统的人员能不能报名参加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答:不能。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铁路系统的人员,其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权不属于地方,故不能报名参加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3、问: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无免试条件?
答: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部长令26号)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二年内(含二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4、问:如何上传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和用途?
答:上传电子版照片为本人近期证件照,格式为JPG,所占数据容量为20K以下,宽高比例为114×156像素。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安排表等。报名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5、问:请问今年考试报名的方式、时间?
答: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并网上付费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开通时间为2010年4月13日-4月20日。
6、问:今年考试教材什么时候到?与09年教材有多大变化?
答:2009年度的从业资格考试教材可继续使用。我中心为方便广大学员学习,特地印制09年教材,54元/套(会计基础16元/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22元/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习题集16元/本)
7、问: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答:(1)考试报名前本人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
(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3)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4)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并及时缴清费用,方为报名成功,否则报名信息将自动删除;
(6)录入报名信息并及时缴费后,可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由于网络信息滞后等原因,报名及缴费成功等信息反馈,可能会相隔一定时段;
(7)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8)考生报名信息一旦缴费确认后,除姓名、联系地址(汉字中存在乱码现象)和联系电话外,其它信息不能改动。
8、问: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参加考试前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请自行到网上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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